研究型大学标准:将全国所有普通本科大学的科研成果得分降序排列,并从大到小依次相加,至得分累计达到上述大学科研成果得分的61.8%为止;各个被加大学是研究型大学。 `{w.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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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一年度相比,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合计)进入研究型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跌出研究型大学。 kaM=F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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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6所研究型大学名单及所在地如下: 2I'g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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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16所。 $ 9bI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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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8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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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5所: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c;siM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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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JX4u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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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1所:重庆大学。 XC44]o4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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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辖市20所。 #snw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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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F}9!k 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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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所:吉林大学。 *}f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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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Xh8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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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2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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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 k;EG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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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K4w %XV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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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 +yC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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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所:山东大学。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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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3所: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含北京部分)。 2rxZN\g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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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1所:中南大学。 tE|W8=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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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97U2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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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1所:四川大学。 'v|R' 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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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w4:|Z@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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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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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认为:研究型大学是中国科研实力最强的大学,2006年的36所研究型大学占被评价的605所普通本科大学总数的5.95%,科研成果占605所普通高校科研成果的61.80%,博士生导师数量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55.25%,其中理科博导占 55.83%,文科博导占53.42%,培养的博士生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64.06%,硕士生占40.40%,本科生占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