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被人勒死摘取器官贩卖
乞丐被人勒死摘取器官贩卖
核心提示 近日,一场骇人听闻的杀人倒卖器官案在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开庭。
庭内的气氛并不热烈,而在庭外群众的口口相传中,正在审理的这起案件已演变成一个惊悚故事,闻者莫不色变……
乞丐惨死内脏被挖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被告人王朝阳为获得非法利益预谋卖他人人体器官。2006年11月9日晚,王朝阳伙同王晓辉、刘会民、王永良(均在逃)将被害人仝革飞(乞丐)捆绑至行唐县上方村南的废弃旧变电站院内的房子中。王朝阳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仝革飞拘禁,之后王朝阳与医生陈杰等人联系买卖人体器官的具体事宜。
2006年11月15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王朝阳在废弃旧变电站内先将仝革飞勒死,之后欺骗医生陈杰等人称是被法院刚执行完死刑的人员,让其将肾脏、肝脏器官摘取,王朝阳得赃款1.48万元。
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仝革飞系被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家属称事前有征兆 仝革飞是行唐县龙洲镇东庄人,今年40岁,仝的家人介绍说,仝革飞高小毕业,他在15岁那年精神受到刺激,“应该有些智障”。
仝革飞常常在行唐县城的网通大厦一带行乞捡废品,四周的商户和居民对他的身影较为熟悉。
仝革飞常去在城北开诊所的堂舅家,在那里堂舅给他供饭。仝革飞的堂舅说,他认为事情的发生有些征兆。在仝革飞出事前的2006年11月6日,仝革飞曾经上门找过这个亲戚。“他跟我说,他被人打了,我跟他跑过去一看,打人的已经跑了。我看他手里拿着一把一元的毛票,脖子上还有一道红红的勒痕,不是抢钱为什么勒他呢?后来我想,肯定是这帮人已经动手了,他们勒住他抽血去做配型。”
最后见到仝革飞的亲人是仝的大姐仝丽萍。11月9日早晨,仝丽萍在县城见到了正在流浪的仝革飞,便劝弟弟回家,但仝革飞不予理会。数天后,11月16日,一具残缺的尸体从一处废弃变电站的机井内打捞出来。
变电站里的“手术” 从2006年11月9日到11月15日,仝革飞被王朝阳等人拘禁在行唐县上方乡上方村南废弃旧变电站6天。
据王朝阳供词,因为弄车跑运输赔了,债主盈门,逼着他想别的发财路径。他发现网上有很多寻找肾源的信息,于是他找到了广州人陈少琳(音),陈少琳又把王介绍给当地医生江紫翼。通过江紫翼,王朝阳联系到武汉同济医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陈杰。王朝阳告诉陈杰,他在法院和监狱都有熟人,在2006年11月15日,将有一名犯人被执行死刑,待死刑执行后,陈杰可直接过来取肾。于是,陈杰又联系了武汉医生蒋继贫、王海灏,北京世纪坛医院医生李国勋,并让一个名叫笑晨(音)的人先期和王朝阳联系。
11月14日晚,王朝阳买来3个手电筒,他往仝革飞身体内注射了一些兽用麻醉剂,15日凌晨在变电站“把仝革飞弄死”。11月15日凌晨,王朝阳如约弄来两部车,接医生们前往离县城约20里地的那处废弃的变电站。借着手电筒的光线,器官摘除顺利完成,“大约花了20分钟”。其间发生了一个小小细节——王朝阳7月3日在法庭上供述说,“正切割时,仝革飞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个医生的臂膀一下,有名医生踩住仝革飞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
“王朝阳联系器官买主时只提到有肾源,可医生们摘走了仝革飞的双肾、一肝、一脾、一胰腺共5个器官。”仝革飞的弟弟仝辉宇说。
这一切完毕后,陈杰付给王朝阳1.5万元。
“医生们各走各的,其中一个已经走到北京窦店,有人心里直犯嘀咕:怎么没有司法人员在场?于是拨打了110报警。”仝辉宇说。
医生们离开后,王朝阳将仝革飞的尸体投进了废弃变电站的机井内。11月16日,王朝阳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医生的责任 在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倒卖器官案中,对仝革飞实施器官摘除的几名医生应该负何种责任?
行唐警方不愿意透露案情,一名负责人说,“据我们了解,几个医生都是有正当手续的。”医生有何正当手续,记者不得而知。一名知情人说,医生可能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事实上,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早在2006年7月1日起就已正式颁布施行。《规定》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在这起事件中,几个医生是否存在买卖人体器官之嫌?法律界人士对此看法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医生不应当负法律责任。“医生摘取器官时,受害人已经死亡,这种情况只能认定医生行为不当。”
石家庄市的几名律师并不认同这一看法。“即便是普通人,也应该知道提取他人人体器官必须有本人或家属的同意,这是最起码的人伦底线。” 据《现代快报》
摘自: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