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曾建立过教师节。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不久,国民党政府先是同意6月6日为教师节,后又将教师节改为8月27日(孔子生日)。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1951年全国教育工会成立,教育工作者被确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951年4月19日,教育部长和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发表书面谈话,宣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由于这一天缺少教师的特点,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特别是1957年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教师不受重视,教师节实际上已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