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
'
V_p[mSKJv
TOC2[mc'
5kbbeO|0G
75?z" i
k 3S
去年12月7日上午,有个叫李延良的人,因错别字问题要将金庸送上被告席。李素有“中华第一字痴”之称,字痴欲告大侠,媒体如获至宝,消息传开,轰动全国。据悉,法院迄今尚未受理这起“错别字诉讼案”。 _&xi})E^O]
#'lqE)T
这场官司,在我看来,无非一个“钱”字。李先生投资千元买了《金庸作品全集》,通读后据说找到差错1200处,编成“勘误册”寄给金庸,然而所得不过是金庸的一纸回信和几句感谢的话。金大侠没有付酬金,也没有请他去当校对。李延良一气之下,就跑向法院。 @&fAR2
tQSJ"Q
8AgKK=C=
Lw_s'QNWR
告状,李延良也不是第一次。1995年6月,上海《咬文嚼字》举办有奖查错活动,发现一处差错奖1000元,吸引了6万多读者参与。如此盛举,字痴岂能置身事外?可是他自恃特殊,参赛信件错过了截稿日期,最后却要主办者给他个奖。主编郝铭鉴没有答应,李就把他告上法庭,并且连告三次,索赔30万元,均以败诉告终。 YOE!+MiO
H)VzPe# {
BfUM+RC%5
uS}qy-8J
1999年,李延良读了《季羡林自传》和《牛棚杂忆》后,发现有300多处错误,便写信给季羡林。谁知季老不仅没有认错,反而在一篇文章中称李延良“食今不化”,李延良又把季羡林告上法庭,仍以败诉收场。 @})]4H
L$rMfeS
钱钟书、余光中、林海音、余秋雨、二月河、柏杨、李敖、董桥、王蒙、王朔、贾平凹、张抗抗、赵忠祥等名家的作品都被李延良点校过,人人有错。为此,李延良发出“寻人启事”,让钱钟书“等等等等”从速和他联系,“早日消除书中差错”。 ]R?{9H|jwE
glo Y@k~
(]gd$BgD
.XTR
HL*:
李延良先生的行为值得我们深思。 ]~!?(d!J/
PT/TQW
这一现象凸显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用字一度十分混乱,出版物上错字多得惊人。社会需要李延良式的人物。想当年,北京市曾发动小学生查找300条大街上的不规范用字,其原因亦在于此。 {a6cA=WTPd
:Y)jf
这一现象凸显出,对人们用字,不能轻易言错。金庸和季羡林不买李延良的账,并不是他们不谦虚,而是李延良的勘误不能服人,何况即使有错也未必是作者的错。 %3;vDB*L$
O}w"@gO@.
S;L=W9=wby
bpp{Z1/4
最麻烦的是,有些字词的用法官方尚未规范,或规范了,辞书的编者却不执行。这叫语言用户怎么办呢?比如“树阴”和“树荫”,按中国国家标准,须用“阴”字,可是《人民日报》用的是“荫”。《现代汉语词典》既收“树阴”(1498页),又有用例“绿树成荫”(1499页)。 _`- trE.
ckhU@C|=*
Md[M}d8
jqv"8S5
再如“身分”和“身份”,使用频率很高,可是中国至今尚未公布规范标准。大陆的IC用“身份”,台湾用“身分”,香港回归后临时立法会定为“身分”,可是最新的智能IC上用“身份”。两岸三地,互相干扰,莫此为甚。 CaE1h9
b;k3B7<
R.'-jvO
:plN<8
还有“做”和“作”怎么分工?有人指出连语言大师吕叔湘本人的文章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行文都混用得叫人理不出个规律来。 4Fs5@@>X
RM|2PG1m
2uZ4$_
R q
|,@
碰到这样的问题,“中华第一字痴”搞得定吗?再说了,写错别字也不犯罪,怎可动辄兴讼呢? fWk,k*Z9
ta+MH,
这一现象凸显出,僵硬地挑错别字是消极的方法。经验告诉我,只要你想挑,错别字是永远挑不完的。我认为在基础教育阶段,千方百计地教学生认、读、写,务必使他们真正掌握所学的每一个字,这才是根本之道。 :XFr"aSt
!9p;%Ny`
XV %D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