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判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名誉受损案原告胜诉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资料图片)
资料图:2004年11月23日,夏淑琴(右)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出示有关证据。
东京11月2日电(记者 吴谷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日就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 名誉受损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作者和出版社赔偿原告400万日元(1美元约合115日元)。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三代川三千代宣读判决书说,原告是幸存的受害者,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的记述却让人产生其是假冒受害者的印象。作者所述情况不真实,损害了原告的名誉。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冒险拍摄的纪录影片《南京暴行纪实》,真实记录了南京城南门东新路口5号两家平民11口人惨遭杀害的情景,其中幸存的那个小女孩就是当时年仅8岁的夏淑琴。日本展转社1998年出版了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右翼学者东中野修道所著的《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东中野修道在书中诬称那名少女不是夏淑琴,诬指她“编造”事实。今年5月,夏淑琴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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