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政府曾确定牡丹为国花,1929年南京民国政府曾创议梅花为国花,未付表决,但此后民国政府习惯上把梅花视作国花,如国军将领的肩章、帽徽上都饰有梅花,南京民国阵亡将士纪念碑建筑上多饰有梅花图案。蒋政权迁至台湾后,大约在1962年,才由“行政院”正式发文明确梅花为“国花”。新中国改革开放后,不断有设立国花的倡议和讨论,如全国政协经常见到有关议案。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由全国花卉协会举行了一次国花评选,结论是牡丹为国花,兰、荷、菊、梅为四季花作为辅助。但这一结论只止于协会的公告,并未进入任何立法程序。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今仍没有法定的国花。但民间清议颇多,也有一定共识。一般认为牡丹、梅花同是国花。在下认为,国花是一种民俗资源,与国旗、国徽不同,是民间的约定俗成,因而不必刻板。在下曾著文发表过意见,认为还是牡丹与梅花两花并仪为妥。南方人偏爱梅花,北方人偏爱牡丹。牡丹是草本植物,梅花是木本植物。牡丹偏于象征物质文明,梅花偏于象征精神文明。牡丹象征国家气象,梅花象征民族精神。两者一阳一阴,一秾一淡,相辅并用,可以涵盖多元(至少南北不同的)文化诉求,全面地体现我们的文化传统、民族精神和社会理想。拙文见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文化研究》2003年第7期,欢迎参考与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