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将于3月进行,较往年提早了一个月。昨天(5日),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明年体检时间提前后,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无须再参加二次体检。
2008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时间为3月1日至20日。按照《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明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将分别在各自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分区、县参加体检。
“高考体检时间的调整是由于工作需要进行的。”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说,“2007年北京市有10所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涉及一万余名考生。由于体检时间不统一,相关考生在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普通高考前要参加两次体检。明年时间提前以后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就不用再参加体检了。”
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乙肝等疾病的考生是否会被拒录”的疑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对此表示:“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病等不能完成学业的疾病以及学习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录取外,患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不应当受到限制。”
“患病考生不能上大学问题在每年高校招生录取中都会遇到,有些情况也比较复杂。”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说,“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我们国家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大学生就业也实行了双向选择,原来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的体检标准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依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病等六类重大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患有色盲、色弱等疾病的考生,部分专业可不予录取;对体检中查出的其他一些疾病,如果不宜就读相关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加以参考。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可依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身体素质、生理条件要求,但需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报考国防生或军队院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考后还需参加军检。(记者邓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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