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陆续收到署名为“中国教育促进学会幼教委员会”等机构的通知,称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开展创建“首批全国优质示范幼儿园”活动。教育部在网站上说明,该评选为冒名。
所谓“中国教育促进学会幼教委员会”的通知称,“被认定为‘全国优质示范幼儿园’的单位部分优秀论文可参加阶段性评奖;可定期参加全国(国际)性培训、考察等活动;还可以推荐一名领导为‘全国幼儿教育杰出贡献功勋奖获得者’……”教育部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示范性幼儿园应由省、地级教育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其它任何机构无权开展类似的评定工作,教育部也从未部署过任何单位开展此类评选活动。经核查,“中国教育促进学会”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
教育部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提高警惕,严防一些商业性的机构借评优、创建示范等活动收取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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