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考研论坛看到一篇帖子。发帖人的大概意思是他为心中的“北大法律硕士”跌下神坛而愤慨。他发现眼下很多人为自己是北大法律硕士而沾沾自喜,实际上他们的自身素质让人不齿,这不是他想象中的“精英教育”,因为很多“三流大学”的学生也能轻松混入这一群体云云。。。紧跟其后的十几页的回帖,不乏精辟中肯的言辞。
R*=88ds AU1U?En 发帖人的心情,我是理解的。的确,愤慨于心中神圣的知识被亵渎是每一个尊重知识的人都会有的反应。尤其是当你看到卑劣现实和完美意念之间实实在在的差距。他从招生人数来质疑法律硕士的“精英教育”地位,从而痛苦并挣扎着,更让他感到束缚的是,他自己也是一名准法律硕士。我想说,这多半是个心态问题。了解法硕培养目标的人都不会有这样的困惑。这不是什么精英教育,是针对我国司法现状而开设的旨在大批量的培养复合型实用人才为当下社会法律的普及,为人们法治意识的进步而做出贡献。可以放下所有虚荣毫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职业教育”,是实用的,实际的。不是什么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只能被瞻仰被膜拜的精英专属。看得出,发帖人向来是以精英自诩的,不要责怪他,言语间能看出他的些许实力。这样的人我是佩服的,佩服他们的天资聪颖和自视清高,因为他们确实有这个资本,或者说只是“知本”。但是我也坚信这样的人始终只能称为某个行业某个领域的专门人才,或者说他们只是掌握了一门“技术”,一门连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正确使用的技术,因为从来他们都把自己放在象牙塔尖,不容许外界任何“杂质”闯入而削降了自己的地位。确实,人数是判断这门教育是否称的上“精英教育”的一个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发帖人不满于本科院校的扩招,不满于研究生入学扩招,认为那是玷污了精英教育。尤其是在他看到一些为己所不齿的三流院校学生获得“北大法硕”的入场券而得意忘形。。。。
SK*z4p 3;RQ\{eM 将近四年的“三流大学”本科教育教会了我什么专业知识我不敢说,但是我学会了踏实低调,不张扬不狂妄。你可以说我没有这个资本,或许没有到某个境界就不可能有某种心态。这个我承认,我了解自己的实力,清楚自己的水平,和发帖人一样,我痛恨自欺欺人的虚荣。可是我比他洒脱,比他宽广。我愿意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实实在在地接收科学实用的知识,而不是被所谓的高不可攀制度等级拒之门外。至于些许虚荣炫耀之辈且不要把他们放在话题之内,他有他的世界。
o (k{Ed VIHuo, 我同情发帖者,近乎完美的理想主义者文字间流露的却是最无助最平常的脆弱。他怎么没有从相对公平的法律中学会用平等的眼光待物接人?他怎么没有从客观朴实的条文中学会放下架势正视人生?是态度,是心理,是骨子里的自卑让他不得不靠着钻研更多在他人看来遥不可及的东西来提升自己早日摆脱他所不齿的愚钝之辈。。。。
F[v:&fle BW:HKH.k )dd1B>ej] 知识是一回事,为人是另一半。
[ 此贴被小迪宝贝在2008-04-13 14:4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