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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回应“帐篷每顶1.3万元”质疑

作者:jjyaogan 2008-05-22 08:52 阅读:491

红十字会买帐篷每顶1.3万元?相关机构回应

公众对捐款使用存在疑虑,相关机构接受采访作出回应

在社会各界慷慨解囊,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时候,也有一些疑问开始让人们产生疑虑。

听说,各地慈善机构会把一部分捐款留作本地慈善基金,是真的吗?慈善机构会从善款中提取管理费吗?提取多少?作为什么用途?我们捐的钱有多少可以最终到达灾民手中?……

网上传言,中国红十字会某官员在接受CCTV-4采访时表示,将送往灾区价值1300万元的1000多顶帐篷。经计算,每顶帐篷高达1.3万元,网友纷纷跟帖表示质疑。

中国红十字会20日中午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回应先前网上质疑,说向灾区运送的帐篷平均每顶1174元,而不是网友所说的每顶1.3万元。截至19日,一共向灾区送去了价值1540多万元的帐篷13114顶。

《商务周刊》报道称,中国红十字总会宣传处处长夏洪艳表示,看到网上有这样的传言之后,红十字总会随即进行调查,但并没有找到接受CCTV-4采访的这位“官员”,“红十字会没有人说过这些话”。夏表示,截至19日,中国红十字会一共向灾区送去了价值1540多万元的13114顶帐篷,平均每顶帐篷1174元。自四川地震发生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全国各地分会的备灾救灾仓库所有库存帐篷已几乎全部运往灾区。

《商务周刊》报道称,“1174元,这几乎是全国价格最低的帐篷”,中国红十字会赈济处一工作人员说。

随着捐赠的款物分批次投入救灾,一些疑问开始产生,很多网友提出“捐款不放心,还是捐物安全一点”。网上流传着有关慈善组织管理费高达30%的传言,并想象那些钱可能会被用作非慈善用途。虽然很快有网友指出管理费实际上是不超过10%,但还是有很多人表示不理解。

还有网友找出一些新闻报道,证明以前的灾难捐款,慈善组织可能截留部分捐款作为备灾基金。此时网上刚好出现了烟台捐款“提取一定比例支援灾区”的报道,更是让人们疑虑重重。

我们捐的钱会被提取多少管理费?会被挪作他用吗?甚至一些网友开始考虑是否放弃向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捐款,改为其他方式帮助灾区人民。

昨天,民政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分别就此作出了回应。

民政部:工作费用政府支付

对于公众担心捐款被挪用或截留的担心,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说,民政部在5月前已经发布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的管理包括资金使用做了明确要求。对这次救灾捐赠有更具体的要求———

首先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各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一律不得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另外,要求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不得将此次救灾接收的捐款中提取部分留作原始资金。

庞陈敏向本报记者解释,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一律不得再从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这是因为民政部门的工作费用,由政府支付了。基金会可以收取管理费用,用于日常的工作经费,这个比例由各基金会的章程确定,但这些费用要对社会公布。

对于外界有中国红十字会采购物品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的说法,庞陈敏表示,这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慈善总会:会把管理费降到最低

中华慈善总会昨天也在中华慈善网上释疑。对于目前很多网友关心的管理费和工作经费问题,总会负责人郑重声明,中华慈善总会从未以提取工作经费作为接收捐赠的前提。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慈善工作需要成本包括必要的项目管理费和工作经费,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华慈善总会将努力把所需成本降到最低。以今年春季南方冰雪灾害接收捐款为例,除极少量的项目管理费外,该会未提取任何工作经费,全部拨付灾区。

红十字总会:严禁挪用转入备灾基金

中国红十字总会是此次舆论漩涡的中心,很多网上传言都是围绕该组织的。

5月18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发出通知,要求其辖下的分会“切实做好5·12地震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工作”。在通知中,总会强调,“公众为此次地震灾害所捐赠的款物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转入备灾基金等名义扣留、挪用、截留或用作其他事项”,“各级红十字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募捐情况及资金物资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同时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也就是说,大家不用担心捐款会被部分挪作他用。通知中没有提到管理费的问题,记者看到,《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规定:“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规定和国际惯例,可从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费支付”。记者了解到,管理费的提取确实符合国际惯例,几乎所有的慈善组织都会提取比例不等的管理费用,用于基本的运营。

广东慈善组织:此次募捐不提取管理费

广东省接收的善款将如何支配?对此,接收捐赠主要渠道之一的广东省慈善会秘书长方炎松表示,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除了扣除赈灾宣传、物资运费等筹款发生的费用之外,其他将全数用于四川地震灾区的救援、重建使用。而广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则表示,目前基本开销均在此前基金会的经费中支出,没有动用四川灾区捐款,至于今后如何扣除该笔费用,要等待中国红十字总会的统一指示。

据方炎松介绍,按照慈善基金会有关管理规定,参考国际惯例,对于一般非专项性的社会捐赠,基金会可以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抽取资金,用于本地赈灾经费和基金会办公费用等。但是由于此次向四川地震灾区的捐款比较特殊,省慈善会决定专款专用,全部款项、物资都用于四川地震灾区使用,不做他用,不过由于在赈灾筹款过程中涉及到向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印刷宣传单等支出,因此会从捐款中支出这部分经费开支,“现在支出大概有几十万元,但是与目前省慈善会收到捐款2亿多元相比,这个比例微乎其微”,方炎松表示。

徐火周则表示,目前筹得的善款已有一部分拨付四川灾区用于紧急救援,剩余资金也将作为灾后重建、孤儿孤老生活供养等所用,而且由于目前红十字总会没有明确指示,因此宣传、物资运费等费用目前都在此前基金会经费中支出,没有动用四川灾区捐款。

对于捐赠资金的最终用途,方炎松表示,省慈善会作为一个平台接收社会捐赠,“但是资金如何使用不是由慈善会说了算,接收和使用是分开的,这也是为了规范资金的使用”,方炎松提到,资金的使用要由灾区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统筹使用办法,明确用途后慈善会才从管理的资金中拨付,并派遣工作人员到当地参与监督管理。

“提取一定比例支援灾区”?烟台民政局回应质疑

烟台民政局公然表示要截留捐往地震灾区的善款?“烟台将根据灾区需要,从爱心捐款里抽取一定比例支援四川灾区。”当地新闻报道里的这句话让网友们感到非常气愤。本报记者核实,事实并非如网友所理解的那样“截留”,相反是“添加”。因为“爱心捐款”是当地每年都搞的捐款活动,当地许多穷困学生等群体得到救助。此次“爱心捐款”恰逢地震,群众捐款更加踊跃,所以提取一定比例支援灾区。

当地媒体5月14日报道,“14日上午,烟台市召开全市支援地震灾区爱心捐助工作动员大会。当天,烟台各界捐款达到了420.08万元。烟台将根据灾区需要,从爱心捐款里抽取一定比例支援四川灾区。”最后一句里的“爱心捐款”被外地网友们认为是此次捐助给四川震区的善款。“捐赠人可同意烟台民政局截留一部分捐款?”网友质疑说。

本报记者昨天向烟台民政局进行电话采访。接电话的贺女士解释说,“爱心捐助”是从2002年以来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一项慈善活动,所募得的善款称为“爱心捐款”。

5月19日,烟台市政府网站挂出了一条消息《烟台市2008年爱心捐助款将全部用于抗震救灾》。“烟台市自2002年开始,于每年4-5月份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募集资金救助烟台弱势群体。今年的爱心捐助活动按原计划定于5月14日举行,筹备工作已于5月10日前全部就绪。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烟台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原计划举行的爱心捐助活动,开展抗震救灾爱心捐助活动,并将募捐的所有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

2007年烟台利用爱心捐助共救助困难学生25813人,发放爱心救助资金1560.716万元。如果原计划用于救助困难人士的捐款全部捐到灾区,烟台需要救助的人们怎么办?

烟台市民政局的贺女士称,目前还没有详细的计划,最大的可能是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拉 张东锋 虞伟 谭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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