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活动
一、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
第一,因为每一代人在社会上开始生活时,所遇到的都是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开始其社会生活时,总是遇到并接受前人传给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第一代人遇到什么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既得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预先规定了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
第二,人们不能自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并不是说不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
第三,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人们根据对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去行动,其目的和愿望就可能实现。
第四,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就是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发展中的唯物主义因果决定论,或称历史决定论。
二、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与选择性
首先,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决定论看来,纯粹的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中。在现实生活中,规律是非直接的,只是作为一般趋势、一种平均数而存在。
其次,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看来,社会规律所揭示的社会过程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是单值对应的线性因果关系,即单一决定,而是多值的或非线性的因果关系,即或然决定。
再次,每一种可能性的实现,又会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即多种具体的模式或途径。人们对具体模式或途径的选择,可以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这些具体的模式或途径在实现主体的目的和符合客观规律的程度上会有所差别,甚至可能迥然不同或截然相反。然而被实现的可能性只能有一个,既现实只能有一个。实现这一个可能性是否是实现主体目的的最佳模式或途径,取决于主体发挥能动作用关键的一环。这一环节,集中体现了人的自由。能够进行能动的选择是人类的伟大,是人类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之所在,也是人的苦难、人对错误选择的痛悔与愤恨之所在。
三、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1、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
社会形态发展的纵向统一性,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条件下,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一般都应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五种社会形态。社会形态发展具有共同性、普遍性,即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产关系体系,大致相同的上层建筑。
2、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
第一,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我们以奴隶社会为例加以说明。
首先,由于东方民族和西方民族聚居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差别,它们在从原始社会转向奴隶社会时,其秤力的发展水平并不完全一样。
其次,东方和西方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和奴隶主占有奴隶的具体方式不同。
再次,不同的奴隶制国家,奴隶主剥削奴隶的具体方式也有这样那样的差别。
第二,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典型意义不同。
首先,与世界各国封建社会形态的历史相比,中国封建社会出现的最早,延续的时间最长。
其次,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明显地高于世界上其他国家。
再次,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比较高,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也高于西欧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
最后,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较西方发达,因而中国封建的政治制度也较西方封建的政治制度发达。
第三,人类社会在由较低的社会形态向较高的社会形态转变时,不同国家和民族所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特点。
第四,不同国家和民族所处的社会形态具有复杂性。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中,都既有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又有过去遗留下来的不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残余,而且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上还会产生出未来新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萌芽或因素。而在较大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在同一时期,不同民族有时又处于不同的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