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fJpX5W-l
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00名,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主要招收毕业后回单位的在职人员。 c']3N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z^KMY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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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部分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填报我校。具体接受办法见我校《关于做好200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W[dK{?RB
三、报考条件 y(#Aze{yC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UHa;WH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F+zME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7u9]BhcFv?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Qr~]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Vm_waa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限报与大学所修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于2006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a.本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成绩报告单;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U^ecg{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Q+>h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E% ?X-$a
5.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Qlh
四、考生资格审查 rYp]RX>
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还将进行再次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XtJ_po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fHtk _
五、报名方法 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