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18日电(记者郑天虹)为了缓解广东农村教师短缺的现状,广东省教育厅18日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2008年开始,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可享受退学费的优惠政策:任教一年退一年费用,本科毕业生退费以4年为限,专科毕业生退费以3年为限。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从教的服务年限为5年。
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广东省外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广东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的本、专科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从教的地域范围和学校类型是珠三角以外的乡镇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所需经费由广东省财政统一安排。对于在高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学生,用以上退还的费用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本息。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广东每年基础教育的教师缺口在3万人左右,其中2/3来自于欠发达地区。为了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甚至扎根农村,进而为农村培养一支稳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通过服务期制度确保任教年限为5年。5年内,大学生可在农村学校间流动,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本科生和研究生。
未按协议在农村从教的,停止退费、退还以前年度已领取的补助金额并缴纳违约金;5年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继续留在当地从教的,如符合广东省制定的其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文件规定的条件,应同时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广东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到农村从教的高校毕业生诚信档案。
罗伟其强调,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被当地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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