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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4万网上拍得4辆房车 商家称失误拒交易

作者:abin 2008-03-29 23:38 阅读:427
       深圳许先生在阿里巴巴网站以40004元的超低价格成功拍得4辆房车,但被商家保定某公司拒绝交易。之后,许先生向保定市南市区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下来,许先生败诉了。

  25日,二审在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主审法官建议双方庭下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院有可能择日宣判。

 

  4万元网上拍得4辆房车 便宜“馅饼”没吃成

  2006年7月的一天,许先生在阿里巴巴网站上猛然发现了一个天大的“馅饼”:保定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举办名为“××房车夏季攻势”的拍卖活动,将10辆某型号的××牌旅居车以10.8元/辆,加价幅度1.00元/辆,起拍数量1辆,可拍10辆的竞拍方案销售,活动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28日。许先生在活动截止日期前以40004元的超低价格成功拍得4辆该房车。随后,阿里巴巴网站也以邮件的形式向许先生发了成交确认信。

  当满怀惊喜的许先生向商家谈交易事宜时,却遭到了该公司的拒绝,理由是由于该公司在信息发布时操作失误,误将10.8万元的价格发布为10.8元,致使许先生以10001元的单价拍得4辆房车,但10.8元的价格并非商家想表达的真实价格,许先生对此存在误解,因此该拍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与此同时,竞拍页面下部也载明“目前,××房车为热衷旅游的各界人士献上一份厚礼:原价为14.8万元的C11单排和C12排半经济款房车一律降至10.8万元,猛降4万元让利消费者,……”同时,在其他页面的相关信息中也有××房车暑期促销108000.00元/辆的内容记载。这一内容可成为该公司认为该10.8元的竞拍价格并非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双方协商不成,许先生将此事诉至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法院综合当事双方的陈述,并没有支持许先生的诉讼请求,于2007年年底判许先生一审败诉。

坚持竞拍合同有效 竞拍人上诉保定中院

  鼠年春节,深圳的许先生过得很不愉快,他打的这场官司一审被判败诉,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网上竞拍有效。随后,许先生就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25日,保定中院审理了此案。

 

  一审败诉,许先生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在向保定中院递交的上诉状中,许先生认为双方在阿里巴巴网站的竞拍交易并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节,合同合法有效,应当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被告方保定某公司在一审中辩解由于操作失误发布信息错误,将10.8万元发布成10.8元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说法,许先生的代理律师———保定王笑娟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向雷提出,拍卖价并不是市场价,而一般是低于市场价的,以市场价作为竞拍起价才是不合惯例的。田向雷律师还提出,如果10.8元不是信诚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在推广活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公司为什么不对价格进行更改或者发布错误声明。

  当日庭审时,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依然是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有失公平和重大误解。另外,许先生没有在约定时间内预付运费、支付货款,从而导致了这一合同无法履行,也成为被告方强调的一点。但许先生也表示,因为这是一宗通过阿里巴巴网站进行的网络交易,其中有相应的流程步骤和规则,其中在阿里巴巴网站“买家交易步骤”中注明,由于拍卖中的商品没有明确运费,所以在付款前买家要与卖家进行联系,明确运费与最后总成交价格,等卖家补充完整运费、折扣等信息后,买家再履行付款义务。许先生认为,正是因为对方没有修改运费补充卖家信息,才导致他无法如期付款。“从竞拍成功后,所有应有的步骤我都走了,但并没有看到对方积极的答复。”

  庭下调解各执一词 许先生坚持讨说法

  当日庭审后,主审法官建议双方先在庭下和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许先生对和解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如果和解不了,只能等着法院宣判了”。

  法官建议调解,但是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也在做当事双方的工作。主审法官梁法官也透露,该案审理的难点在于举证难,“因为网络交易是特殊的买卖合同关系”。

许先生透露,他拒绝了对方提出的2万元的和解要求。许先生认为,这2万元钱是对方补偿的诉讼费用和交通费用,但并没有承认他们有过错。他坚持要一个说法,“无论是阿里巴巴、法官还是任何人,希望有人能告诉我到底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了该合法竞拍合同无法履行,究竟是网络交易规则的漏洞、法规不健全还是其他?”许先生希望这场官司的结果,能够为中国网络交易纠纷提供可借鉴的判例。

  许先生下定决心打这场官司,“输了的话,如果还有上诉渠道,我还将追问下去。”

  人物侧记

  较“真”的许先生

  网络交易风行几年来,至今仍可归为新鲜事物。之所以新鲜,是因为还有很多人缺乏对网络交易相关流程的熟悉、网络交易纠纷的正确处理方式,甚至无视网络交易是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经济行为的存在。

 

  但是,网络交易仍然方便了不少人,尤其是那些游走在时尚浪尖的“潮人”,在深圳工作的许先生就是其中之一。许先生透露说,他在网上交易的买卖量足有8万多元,对网上买卖十分熟悉并习惯。但,这次他遭遇了意外,低价竞拍成功的汽车并没有开到自己面前。

  于是,许先生打起了官司。尽管庭审地是在万里之外的保定,但这并不妨碍他专门为二审从深圳坐火车来到保定。许先生是个较真的人,许先生认为,中国的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网络交易发生纠纷,如果不是由有过错的单位而是由无过错一方来承担一切后果,那只会让一件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让刚刚兴起的电子商务多走一段弯路,网络交易也没有人会再信守承诺。 (作者:寇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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