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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首富张茵被曝“点血成金”

作者:mlgplh 2008-04-18 00:04 阅读:348

  报告曝料:玖龙纸业乃“港企之耻”

  玖龙回应:这是炒作欢迎记者监督

  报告指称:玖龙纸业是“港企之耻”

  近日,一份由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发表的《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场报告》,揭开了5家港资企业在内地工厂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其中,由前女首富张茵掌控下的玖龙纸业(2689.HK)更被指为“港企之耻”。

  玖龙纸业被指“港企之耻”

  根据报告披露,SACOM的调查员在初步调查时,发现玖龙纸业内地工厂员工的“劳动条件特别恶劣”,所以特别深入调查。而触目惊心的调查结果,使调查员做出了玖龙纸业是“名副其实的港企之耻”的结论。

  此前,这家港企以其董事长、前女首富张茵而闻名。彼时的张茵,以白手起家的创业经历和荣膺中国首位女首富的荣耀而备受瞩目。此后,虽然因股价暴跌,她丢掉了首富位置,但仍以其在公开场合的言论而备受舆论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出席的张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贫富悬殊的话就不会富强”。在就新《劳动合同法》发表意见时,她表示,“新法过于保护劳工,企业就很难运作了”,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一项”。

  报告“要求张茵引咎辞职”

  SACOM表示,根据调查,5家港资企业都被发现有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

  因此,报告提出要求:玖龙纸业立即公布其工伤事故数据和详情,改善安全健康条件;要求张茵立即引咎辞去全国政协委员职务;希望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以沽出和拒绝购买玖龙纸业股票等方法,向该企业施压;希望玖龙纸业的主要投资者和重要客户,立即向玖龙纸业施压,以改善其劳动条件。

  玖龙回应:他们是炒作,欢迎记者监督

  昨晚10时15分左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终于联系上张茵秘书赵先生,他表示,SACOM的报告所说的情况在玖龙纸业是不存在的,欢迎记者监督。另外有两家被指企业对此未予明确回应。

  玖龙:情况不是这样的

  以下是记者采访赵秘书的实录。

  记者:SACOM所发布的调查报告指贵公司在东莞厂、太仓厂存在员工工作环境差、待遇差等诸多问题,你们是否了解?

  赵秘书:目前我还没有看到他们的报告,但是他们所说的情况在我们的工厂是不存在的。

  记者:报告说员工在充满粉尘的环境中工作,经常发生工伤事故。

  赵秘书:我们的设备是相当先进的,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记者:报告称工人的待遇也相当差。

  赵秘书:我们的工厂一直严格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工人的待遇一直都是不错的。你是在哪里看到的报道?

  记者:是由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发布的调查报告。

  赵秘书:他们是想炒作,我们欢迎记者来我们的厂参观,明察暗访都可以,绝对不会出现报告里的情况。

  鸿兴:其间“存在误会”

  SACOM的报告披露后,记者联系了数家被指公司。

  鸿兴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则表示,他们已经对这件事情了解清楚了,表示其间“存在误会”,并“掌握了大量材料”。但是由于公司负责此事的黄副总出差在外,故无法给予详细回复,但会尽快给予回应。

  德林国际则表示,公司一直遵守劳动法,不清楚有关的指控有何依据。

  报告关键词?敛财

  出工伤事故无辜工人也要受罚

  中国法律规定,工伤事故赔偿完全是雇主的责任。然而,玖龙纸业的做法不单完全违背上述原则,更强迫其他无辜工人因工厂出现工伤事故而缴付巨额罚款。有一名司机就因工伤事故,7年里被罚了二三十次。

  以东莞玖龙今年2月7日凌晨3时生产部的工伤死亡事故为例,受访工人从工厂通告得知,因该次工伤事故,罚了厂务副总3000元、经理2000元、值长1000元、班长1000元、普工罚款不详。一受访工人称,每次出现工伤事故,同班的其他工人通常会被罚款300元至几千元,同时工伤受害者也可能会被罚,受罚范围视不同部门的处理方法。

  玖龙厂的一个班有20至50人不等,以出现一个工伤事故罚300元计算,玖龙厂可以因一个工伤事故“赚”6000至15000元。若出现工伤死亡事故,罚款会更多。

  在玖龙厂的《员工手册》上,洋洋洒洒约有15页是说罚款的,共有87条罚款条款。

  报告关键词?停工

  去年12月东莞厂发生停工事件

  玖龙纸业于停工事件发生后宣称,此事“约有数百人”参与,“事件起因源于早前有谣言指玖龙纸业将调低临时工人工资,甚至有传言指临时工人将被解雇,因误传错误讯息使员工误会而触发事件。”

  而多名受访工人表示,从去年9月开始,原料部的“临时工”被减薪200元,10月被减500元,两月共减700元。受访工人估计,那是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工厂想将大部分工人转为“劳务派遣工”,以减少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公司用工的限制,于是以大幅减薪及降职的方法,迫使工人自己辞职──连工厂辞退工人的赔偿费也可省去。去年11月开始,工厂要求“临时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合同上写明工资只有960元,比玖龙正式工人的1500元、1700元少了约四成,他们非常不满。同年12月13日,由职长带头发起停工,联合所有“临时工”共2000多人,在玖龙门外停工堵路3天。

  报告关键词?用工

  工人不清楚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东莞厂:“辅助工”全年无休假

  东莞厂约有工人9000人,男工占90%。2008年前,其中有约3500人是长期的“临时工”,主要在原料部工作。原料部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工序,并不属于“临时”或“辅助”性质。

  自2007年12月停工事件后,原料部招聘的新员工(称为“辅助工”)都和南方人才市场和广州红海劳务派遣等劳务公司签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于是,以后在玖龙东莞厂原料部工作的,都是劳务派遣的“辅助工”,不被当成正式工。

  玖龙厂不与“辅助工”签合同,“辅助工”不能住工厂宿舍,全年无休假,但对他们的管理权还是在玖龙厂手上──玖龙厂还是有权罚款。

  太仓厂:工资被扣押约一个月

  太仓厂约有工人6000人。2008年1月1日起,太仓厂新招进来的原料部工人,都是和昆山的思拜克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派遣工”享受医保等待遇,加班费基本上按劳动法来算,平时不加班,周末两倍工资。不过,法定休假日并没有3倍工资。

  太仓厂不论正式工还是“派遣工”,工资都被扣押约一个月,而且没有明细工资单,受访工人都表示不清楚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报告关键词?歧视

  工厂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原料部工人需直接用手接触没有经过任何消毒处理的进口废纸;原料部车间粉尘很大,但工人只获发普通棉口罩;揭面纸工人直接用手将废纸泡在水中,工人的手都发炎脓肿。

  东莞厂不会提供劳保用品如手套、帽子、鞋子、防护眼镜。工人有需要的话,要自己买。需接触粉尘及化学用品岗位的辅助工,没有被安排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

  工厂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工人体检,需自付约50元体检费。

  进厂不招未婚女工。受访工人说那是因为避免支付有薪产假。

  宿舍收租3元/平方米,一间房要120至200元,比工人外面租房贵两倍。食堂每餐6至7元,比其他同区工厂食堂贵3倍。有自己的发电厂,仍收工人电费。

  工人出厂须经保安员搜随身物件,否则会被罚款。

  工人间严禁讨论工资情况。

  报告关键词?事故

  工作环境危险,工伤事故常发生

  “月月有工伤,季季有人死”

  受访工人称东莞厂工作环境很危险,工伤事故常有发生。当地玖龙工人都流传一句顺口溜:“月月有工伤,季季有人死。”受访工人说:“原料部叉车撞到人、铁丝刺伤人;生产部机器压死人、造纸机卷进人、货物砸死人,很恐怖!”

  受伤工人被送去麻涌医院,该院的外科部和骨科有很多玖龙的工伤工人。调查员在麻涌医院发现,每层楼都有两至三名保安。如要进入,必须清楚交代找哪个病人、病房、床位,才准进入。

  大年初一凌晨一男工被砸死

  今年2月7日(农历大年初一)凌晨3时,生产部仍然要加班,工人将一卷卷成品的大纸,从二楼吊到一楼。在运吊过程中,机器的钢管可能因负荷过重,突然断开,成品纸及卷纸筒的铁皮从二楼高处掉下,压死一名男工。

  报告关键词?罚款

  同事上班睡觉不举报罚500元

  东莞厂:不从东大门进厂罚300

  轻微违纪每次罚款300元,满6次开除。轻微违纪情况有40多条,包括工人不按规定从东大门进厂、坐车插队、进厂不戴厂牌、乱丢垃圾、不戴劳保用品、迟到半小时、忘记刷电子卡、上班吃零食等。

  一般违纪第一次罚500元,加警告处分,取消当月奖金;第二次罚1000元,加记过处分,取消年度调薪资格;第三次除名。一般违纪包括上班睡觉或发现别人上班睡觉不举报、代人刷卡、在工作场所吵架等。旷工一天罚500加扣奖金,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结算工资(扣掉两个月的工资)。

  严重违纪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罚1000元以上。包括在厂区抽烟、在工作时间玩手机、“散播有损公司谣言,有煽动怠工或罢工行为的”等情况。

  太仓厂:每天约罚20至40人

  玖龙太仓厂自2008年1月后,将最低罚款额度降至50元,在工厂的内部电邮通知可以看到,该厂每天约罚20至40人,每次罚款额为50至300元。

  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运输部,如果工人将车停在2号线,而工厂一定要求停1号线,就会被罚;如果不接受罚款,就会被没收驾驶证。

  频频叫板“劳动法”张茵们的底气是什么?

  本报评论员陈舸帆

  旗下龙头企业玖龙纸业被曝涉嫌“血汗工厂”,这已经是前“中国女首富”张茵今年第二次被公众的视线审视??第一次是今年两会期间张茵提议修改《劳动合同法》,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修改为有期限劳动合同。唯一不同的是,第一次是她主动站上了公众的审视台,而这一次则是被动的。从结果来看,第一次公众审视便给张茵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舆论纷纷指责张茵是在为少数既得利益者代言,试图转嫁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压力。而玖龙纸业涉嫌“血汗工厂”一事曝光,难免使人联想到张茵不仅公开叫板,更涉嫌以实际行动对抗《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全球经济前景被普遍看哀之时,就业状况逐渐紧张、企业用工门槛逐渐价高便会显现出来。一方面是务工人员一职难求,一方面是企业面临高成本的竞争,一种奇怪的现象便出现了:劳资双方往往会对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达成一种相对的默契。对劳方来说,饭碗更为重要;对资方来说,生存更为重要。因而双方在法定的用工程序方面便不约而同选择了规避??一些资方习惯性选择规避,而大多数劳方则是被迫选择规避。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往往一些“血汗工厂”被曝光之后,在监管部门找不到投诉记录的原因。

  一些资方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违反法定用工程序,其根本还在于这些大多属于新兴阶层的富豪对资本价值和劳动价值的认知和比对。“我们养活了工人,国家的税也是我们交的”??这样的想法,只怕不是少数老板自然而然的认识。然而对于劳动价值和资本价值相辅相成的关系,又有多少老板会去认真思考?更为可悲的是,“养活”与“被养活”似乎成为一种公然的信息。我们无数次地听到年薪上百万千万的职业经理人称自己是“打工仔”,如此层面的雇员尚将自己的劳动价值主动忽视或贬低,更何况那些月薪不过千元的真正“打工仔”?如果就“老板更重要还是员工更重要”这个问题做一次街头调查,恐怕十有八九的人会回答“老板更重要”。环顾我们的左右,有几个人真正尊重并敢于展示出自己的劳动价值?又有多少员工敢于对老板说“你的资本价值至少有一半是我们的劳动创造的”?

  一个不可忽视而可悲的现状就是,在劳动价值与资本价值博弈中,劳动价值被严重贬低,而资本价值被过度放大了。这也正是“血汗工厂”频现的根本之所在??一方自认“你的一切都是我给的,给你什么就是什么”,一方自认“我的一切都是你给的,你给什么就是什么”。或许这是一些老板们不成熟或不正确的想法或做法,但劳动力对于自身价值的忽视或主动贬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资本价值至上论的日益膨胀。劳动价值得不到资本价值的应有认可,而资本价值又无限地抬高自己,此一长彼一消,法律法规的制约作用就在老板们的眼中被淡化掉了。

  幸好不是所有的劳动力都甘于接受这种资本价值高于劳动价值的事实。2007年底,就有媒体披露玖龙纸业的东莞工厂曾出现过员工因不满公司新合约的工资待遇而停工的事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法律也不会漠视和纵容这两种生产要素的严重失衡。新的《劳动合同法》便是努力维持劳动价值和资本价值达到平衡的最好武器。而身为劳动价值的创造者,最关键的就是重视、尊重自身的价值,合理利用这样的武器,不必为那些叫嚣“资本价值至上论”的资方付出自己不应该付出的代价。

  网友呼吁:相关部门应调查

  昨日,前女首富张茵被曝“点血成金”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后,立即引起网友的强烈关注,短时间内,就有几千条留言,有反对的,也有支持的。更有网友建议管理层对此事展开调查。以下为部分网友的留言:

  难怪张茵会提出修改《劳动合同法》,希望全总关注此事!

  个人认为员工守则某些方面还是可以的,只是感觉处罚力度太大,没有给教育的机会。毕竟每个人的素质不同,应该以教育为主。

  她的管理制度很严,值得借鉴。

  作为玖龙的一名员工,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在国内找不到这样的老板,没有节假日,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基本属实,但说法片面。经过调查,范围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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