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09年考研学子在政治复习中“速战速决”,更大可能赢取一场投入少,获取多的“战役”。万学·海文继续为同学们总结马哲重要知识点及相应详解:
第四节 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一、原因和结果
1、定义。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特点。因果联系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3、辩证关系。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第一,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4、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坚持唯物主义决定原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前进。
5、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它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联系是人们多次看到两组现象先后相随而形成的心理习惯。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没有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人用来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先天知性形式。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则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无原因,又无结果,因果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向中产生的。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万事万物变化的终级原因归之于上帝或神的目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6、因果联系是普遍的,但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其中几种主要的类型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7、意义。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1、定义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序的概念。规律就是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向。偶然的东西可以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
2、辩证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向,它们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表现在:第一,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避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可以相互转化。
3、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两种错误观点。
4、意义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要意义。
首先,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
其次,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决不能忽视偶然性。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善于分析各种偶然性,正确估计它们可能给事物发展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利用有利的偶然因素推进事物的发展,尽量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还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所准备,以便处变不乱、应付自如。
此外,在科学研究中,应该抓住偶然现象提供的机遇,揭示其背后隐藏的必然规律,抓住机遇往往是在科学研究上做出重大发现的关键环节。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1、定义
现实性(或现实)是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2、为了全面理解可能性这个范畴,必须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要分清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有内在的根据、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变成现实的趋势。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没有任何根据,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变成现实的事情。
第二,要分清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做那些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而不是去做只具有抽象可能性的事情。
第三,要分清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在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中,由于必然性和偶然性都会起作用,存在多种现实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从对人有利还是不利的角度看,基本上可分为两种:好莱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第四,要分清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或然率是所要测定的偶然事件的数目与全部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总数之间的比率。把握可能性的大小,可以正确地规定自己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并创造条件使有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增长,使不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减小。
3、辩证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当下的客观实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才会出现(或并不一定能出现)的东西。可能性学不是现实性,现实性已不再是可能性,决不能将二者混淆起来。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离。现实性不能离开可能性,这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不可能的东西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可能性也不能离开现实性,它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之中。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和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4、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现实的可能性有多种,基本上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两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过程,就是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互争实现的过程。在有人参与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哪种可能性会转化为现实,除了一定的客观条件起作用外,人的主观能动性起着巨大的作用。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争取使好的可能性变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即使在坏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中,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做到有备无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所谓“做最坏的打算,力争最好的结果。”
四、内容和形式
1、定义
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对于特定事物来说,内容就是内容,形式就是形式,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同时,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依存的。任何内容都具有某种形式,离开了形式,内容就不能存在;任何形式都是一定内容的形式,离开了内容就没有形式。
2、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
第一,内容决定形式。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与之相适应;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迟早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第二,形式对内容有重大的反作用。被一定内容所决定的形式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能反过来积极影响内容。当形式与内容适合量,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事物的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方面,内容是活跃交易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活跃易变的内容与稳定少变的形式之间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初期,形式与内容是基本适合的,这时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经过一段时间,内容有了较大的变化,形式落后于内容,逐渐成为内容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形式与内容基本不适合。这时就产生了变革旧形式以适合新内容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变革,打破旧形式,代之以适合内容发展要求的新形式,形式与内容又基本适合。形式与内容的矛盾运动,就是这样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无限发展过程。
第四,在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是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死的决定。内容和形式之间并不存在僵死的一一对应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能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
3、意义
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我们在观察处理问题时,必须首先注意事物的内容。其次,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我们不能忽视形式,选择、利用和创造适当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
五、本质和现象
1、定义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指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作为事物的根本性质,它不同于广义的质,而是一事物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内在根据。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序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事物的现象是纷繁复杂的。有些现象与本质是一致的,通常叫做真象;有些现象与本质很不一致,一般称为假象。假象同真象一样具有客观性,它与人们在感知过程中产生的错觉不同。错觉是主观的,假象是客观的。
2、辩证关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有把握。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本质,真象从正面直接地表现本质,假象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
3、意义
首先,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本质,这就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事物的现象和本质是直接合二为一的,一切科学就成了多余的了。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表现着本质,人们就可以通过对现象的认识达到对本质的认识。
其次,我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既然本质和现象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既不能使认识停留在表现现象的层次上,也不能脱离现象去凭空地构想事物的本质,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现象的分析,去揭示事物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