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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新规实施 券商今日起可申报融资融券

作者:woshisunrain 2008-12-02 09:01 阅读:378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今起正式实施,对翘首企盼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的业内人士来说,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受理融资融券业务申请的闸门正式打开。部分券商表示,将争取在本周内向监管部门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从今日起可按相关要求向证监会报送开展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新业务的书面材料,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其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某创新类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尚未最终明确,但公司仍准备尽快向监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我们将争取在本周内完成上报工作”。但也有券商人士认为,尽管12月1日被看作是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日,但申请和开展业务的相关细则目前还没有明确,所以应当“再等等”。

  自从10月初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以来,融资融券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按照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试点启动时的表述,监管部门将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并公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

  10月25日和11月8日,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11家券商参与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全网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交易、划转、结算、交割等,两次测试均告顺利完成。据了解,这两次联测的结果,将在确定融资融券试点券商时纳入考量。

  11月中下旬,上海证监局、天津证监局等地方证监局对辖区证券公司进行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培训。按照部分市场人士的说法,上报申请的“材料清单”已初步确定。

  据记者了解,除11家参与联网测试的券商外,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等券商也积极备战融资融券,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分析人士预计,为求在创新业务中分一杯羹,具备资格的券商都会向监管部门上报融资融券业务方案,但试点券商最终仍会从参与两次联测的11家券商中选出,“唯一的悬念就是最先获准的券商会有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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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融资融券铺平道路

    券商业务范围审批新规今起实施

  据新华社电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将于12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规定》的出台为市场所期待的融资融券推出明确了程序,有助于券商业务创新与防控风险并举,表明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关注,有积极的信号意义。

  根据《规定》,如果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证监会认可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公司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且投资规模不超过其净资本80%的,或者因依法履行承销义务而买卖证券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但应当比照执行证券自营业务的规则。

  暂行规定还要求,证券公司经营创新业务应当建立内部评估和审查机制,对创新业务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并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措施。(金融投资报)

    融资融券申请“首班车”今日或难开动 

  有券商人士称还需等待证监会相关通知 

  今日是《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实施首日。由于《规定》涉及券商新增融资融券业务,因此市场认为今日起券商可以提交融资融券试点申请。不过,有券商人士称,由于尚未收到相关通知文件,因此仍不能递交融资融券试点申请。这意味着融资融券试点进程并未像市场预期的那样快。 

  证监会10月底发布的《规定》虽然仅一处提及“融资融券”,但其仍是最受券商关注的内容。《规定》第十二条指出:“证券公司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得经营申请增加的业务,也不得进行与申请增加的业务有关的宣传推介、联系客户等营销活动。证券公司获准增加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的,应当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与该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等投资者教育活动。” 

  《规定》的公布引发券商对融资融券试点的期待。不过,有券商人士昨日表示,还需等待证监会的通知文件以明确满足哪些详细条件方可申请融资融券试点。特定的通知文件一般只发给圈定范围的试点券商,即参加过此前两次与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联网测试的券商。 

  “我们不会在明天(12月1日)递交融资融券试点申请,(因为)没有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特定的通知我们应当上交试点申请的文件。”一家有望成为融资融券试点券商的经纪业务总监昨日表示。(第一财经日报)

    12月1日起11家券商即可申请融资融券试点

    “准备了这么久,终于要进入实战了”。一位刚刚参加完证监会“一对一”沟通会的融资融券备选券商负责人深有感触地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证监会从本月25日开始,召集部分参加融资融券联网测试的券商召开“一对一”沟通会,26日,有三家券商参加了沟通会,27日还会与几家券商进行沟通。是否对全部参加联网测试的11家券商都“一对一”沟通,目前还不得知。但可以确定的是,首批试点名额将只会给参与了联网测试的券商。

  “沟通会上监管部门提出了很多在融资融券中可能会出现的突发问题让我们回答。”上述券商负责人告诉记者。而且,据她透露,会上监管部门还事先传达了部分试点申报的主要内容,让券商先做好申报准备,一旦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可立即上报试点申请。“我们正在加班加点按照指示来准备材料,只待正式通知一发,我们就第一时间上报申请。”参加完沟通会的券商一致向记者表示。(证券日报)

    融资融券启动时间正渐行渐近

  11月25日,各家券商接到通知,证监会近日要券商回报融资融券方案,可能会窗口指导,下周一可能要交申请试点。此前,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中提到,12月1日起,证券公司可以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在“深证100指数新入选样本股投资者接待日”上,长江证券副总裁兼董秘徐锦文表示,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工作基本准备完毕,该业务的推出将一定程度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徐锦文说,公司于2006年8月即向证监会提出了开展融资融券申请,直至2008年10月份,证监会宣布推广此项业务,公司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推动融资融券的相关工作。到目前为止,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交易系统、清算系统、风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等基本准备完毕,融资融券的申请材料正在准备之中。 

  10月以来,12家券商进行了两次融资融券全网测试。其中,中信、海通、东方、光大、华泰、国泰君安、申万、银河、国信、广发和招商共计12家证券公司先后于10月25日和11月8日进行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全网测试,测试结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监管层在融资融券试点问题上非常谨慎。监管部门在会上指出,融资融券已箭在弦上,各家券商对待融资融券业务要非常审慎,必须严格控制风险;证券公司需细致地做好相关各项准备工作,以等待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北京一参与了两次融资融券联网测试的券商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该人士说,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融资融券会一起推,不会有先有后。而“融资融券推出后,不一定马上推出股指期货,这要看试点推开后的效果怎样而定。”他还称,融券的标的主要为沪深300指标股。但该业务推出的初期,融资规模要远大于融券规模。 

  而在利率方面,目前普遍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年化利率会在8%左右。民生证券张志民则称,融资的利率大约在9%至10%左右,融券的成本可能按标的股票市值计算。 

  “融资融券的推出,在目前股市相对低迷的情况下,应该称得上是对市场偏利好的消息。融资融券可以增加市场的资金流量,为市场充血,使市场活跃起来。”市场资深人士郑超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但同时也要防范融资融券的负面作用。因为融资融券是可以双向操作的,实际上也就是增加了市场的做空这项功能,加大了投资者的操作风险。”他认为,这也是融资融券之前未能推出的主要原因。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以中信证券为代表的券商股群体随熊市一路暴跌。而近期,海通证券同样受限售股的解禁而连续跌停。有分析人士认为,熊市中,券商股一直缺乏一个实质性的题材供主力炒作。如果融资融券能够在12月开始试点,就有可能使券商股产生一波有力的短线行情。 

  对此,郑超表示,在融资融券预期下,券商股有可能反弹,但由于在熊市中,券商行业是受负面影响最大的行业,在整个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券商股的中长期走势依然不宜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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