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社区论坛任务 迷你宠物
  • 2590阅读
  • 0回复

“裸聊门”女主角讨公道

级别: 经院本科
发帖
1266
铜板
3445
人品值
1399
贡献值
0
交易币
0
好评度
1024
信誉值
0
金币
0
所在楼道

当事男主角袁松华

回应当事单位声明拟提起诉讼

2008年12月30日,《舟山日报》广告部主任袁松华强迫女员工做爱和裸聊一事被曝光。此事在经过国内外各大媒体的报道以后,迅速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关注。18日事情有了新进展,女当事人“小红”在正式回应《舟山日报》社的声明不获回应之后,拟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袁裸聊”走红网络

袁松华强迫女下属裸聊事件被广大网民称之为新版的“艳照门”,袁松华也被美其名曰“袁裸聊”,与之前的“林卡脖”、“刘内裤”、“杨不归”并称为2008年的“四大金刚”。袁松华的裸聊图片在网络上风传,几天之内,袁松华便成为接替因为抽高档香烟而被免职的周久耕之后中国网络上最红的人物。紧接着,裸聊门女主角“小红”的艳照又在很多人的期待下登录互联网,传播率同样是居高不下。

据了解,虽然在3月8日,女主角“小红”就已经向该报社发出正式的书面回应,但至今没有结果,据“小红”的律师朋友陈嘉诚透露,在《舟山日报》社就裸聊门事件发表声明之后,“小红”一直被“批评教育”,她认为这对自己这样一个受害者很不公平。在“小红”发出了“对舟山日报社发表的《声明》以及《关于袁松华事件的真相说明》的正式回应”10多天以后,仍然没有得到报社的回应,如果再不回应,她决定委托律师,对《舟山日报》社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起诉。

女主角“小红”正式回应

本人是《舟山日报》社的“小红”(即裸聊事件的受害者沈某),2008年12月30日,《舟山日报》社在舟山论坛发表《舟山日报社声明》及《关于袁松华事件的真相说明》,内容多有不实之处。报社在没有正式通知本人的前提下,以一种主观臆断的思维方式,作出了所谓“通奸”的结论。

在《声明》发表后,迫于婆家的压力,丈夫已经与本人正式提出离婚,本人也一直无法上班面对同事,甚至亲人和好友也开始转变对本人的看法。该声明不仅对本人造成了严重影响,而且所有的家人也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

为此,本人在此郑重回应:

第一,本人绝对不接受报社对本人的处理决定,也绝对不接受所谓“通奸”的结论。

第二,要求报社在公开的媒体上,作出对本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公开声明,撤销对本人的处理决定。

第三,如报社仍坚持原来立场,或迟迟不予答复的话,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来为自己讨回公道和捍卫名誉。(据《新湘报》)

(本文来源:河南商报)

霍吉和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描述
快速回复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注册
欢迎提供真实交流,考虑发帖者的感受
认证码:
验证问题:
10+5=?,请输入中文答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