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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 3j/~XT
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 7$7#z\V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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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和同伴去外面的超市买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踢着黄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理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 [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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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上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hf5+$^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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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吸引。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M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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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见到他从楼下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tWA<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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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便跑去篮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回头看我。他们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呆呆地站在那里,很好笑,或者只是好奇这个女孩为什么会看他们。他也几次回过头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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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J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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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忘记他,但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T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那个男生我喜欢。 9zlhJ7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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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不像好人吧。”好朋友说。 0E/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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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知道他不像好人,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个人。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我看清楚了,他是计算机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u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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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对计算机系的人印象特别好,我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了,他正巧经过…… SD]rY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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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其实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头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递了过去。我不敢看他,把头低低压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时,发现对面的座位空了,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zj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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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很晚,我才离开图书馆。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好像等了很久了,转身的动作懒洋洋的,他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得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A (Z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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