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含推荐免试生8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kI#yW!
一、推荐免试生 <Z9N}wY,8
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07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M9dUo7
我校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7OI#t^
二、应试生 gX*i"Y#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YDo,9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wZBWTj.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J l9w/T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p+|(lrYC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GY:. N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y?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QW74o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_;`g*Kx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hS:j$je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1*X f+*
5.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个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he1W22
(二)报名 )w!*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