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u/3b:o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j)D-BK&+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qMgfMhQ7DU
hN4VlNKu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zN@5m$k;
`!c,y~r[
劳社部发[2008]3号 .K9l*-e[=
cqQRU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GfsBQY/
*m_93J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Fn,k!q
vnsSy 33K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Fe="EDh
QaMDGD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QP\yaPE
\.>.c g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N_vXYaY
;/Q6i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REc8nsLy
^pcRW44K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iln<%G
@%B4;c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qyv"Wb6+
6+%-GgPf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RWE~&w G}
X(GV6mJ4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q:yO92Ow
Xu]h$%W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4;\Y?M}g?
`C<F+/q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9i9s4u^
PRpE$`WK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G]lvHD
:ej_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AP@<r
3i(J on/p
二○○八年一月三日 uu3M{*}
i`~~+6`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