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EFF2M`F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r3I/qg*m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
_"`{2
IEHAPt'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3?7?X
c_+}`
劳社部发[2008]3号 5_{C \S`T
qY0p)`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DjtUX>e
{Dqf.w>t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GJU84Xn7
M~=9ym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v-EcJj%
9tWu>keu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u1(`^^Ml
Q%
)fuI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I6\_K.=L
K'Wg_ihA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vEk
jd#
DhYQ>Gv8U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m]-s
D!+d]A[r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C65(
m
7NE"+EP\{2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iP2e+j
FQ26(.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Z~CL|=
S2'./!3yv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Qk*`9
[}} ?a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y}Oc^Fc
:>c33X}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y"JbXMj
6=0"3%jn@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y (xv0v;
sEm-Td+A5
二○○八年一月三日 mfc\w'
pa*bq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