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34]%d<;A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1(D1}fcul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v,!n/('
MbM:3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5)[N$>
bv_AJ4gS
劳社部发[2008]3号 8Y]u:v
w`"W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OHQ3+WJ
~'|&{-<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bwT"$Ee
d!FONi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jeyaT^F(
)
+*@AME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wN$uX#W|
KS8\F0q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R2 'C s
g9! dpP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F'fM?!(
yFa&GxSq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Ce 2d+K
jWz|K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Ab/v_mA;
l,ZzB,"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Y'\3ux0]4'
o(vZ*^\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X/K| WOO6
YL_!#<k@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Xla_@WLW
oM m/!Dc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xF4p,7
}P7xdQ6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SP@|IYI
t"4Rn<-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8'>.#vyMGv
xy2eJJq
二○○八年一月三日 u_$6LEp-
t%ou1&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