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d{>[R)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upq3)t_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O;SG
%PPkT]~\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Ic)]6z
R
CYM>4C~>JW
劳社部发[2008]3号 e'fo^XQn[
6 I43a1[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cq/@ng*o
R0F&!y!B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lE%[U
~x J#NC+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W*6=HZ'
C k/DV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WJ\,Y} J
52r\Q}v$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j
~I_by
4UN|`'c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M1*x47bN
P|a|4Bb+fW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d-I=xpB
D8b9T.[(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DxF<8B
4OG1_6K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zXe]P(p<
K'[kl'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W1[{?
wid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eXkpU7w;
&-Q_%eM^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7eN
EA
6?/f$,v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_kkVQ$
p;mV?B?oAQ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Nixp[Hc
D$`$4mX@hP
二○○八年一月三日 _znpzr9H
e_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