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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争锋:考研与考公务员可以兼顾吗(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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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考研报名和国考报名时间重叠。今年考研报名和国考报名时间重叠。不少考生同时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不少考生同时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

  考研和考公务员是大学生除就业之外的两大出路,今年考研报名和国考报名重叠在一起,这让不少大学生犹豫起来,是全心全意考研,还是一门心思考公务员,或者鱼和熊掌可以兼得呢?

  记者邓仲谋 通讯员叶间开、金文跃

  报名时间

  2010年考研网上报名于10月16日~31日举行,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

  2010年中央机关国家公务员招考网上报名于10月15日~24日进行,11月29日笔试。

  国考录取率低

  报考多为练兵

  今年全国130多家考录单位招考1.5万人,比去年增加了1500个名额。由于有70%的职位需要基层工作经验,这让大部分准备考试的应届生没有太多的选择。国考的惨烈也是许多同学不敢抱太大希望的原因。2009年国考录取率仅为1.75%。换言之,98%的报考者都只不过是“炮灰”。于是,有些报考者把国考当作练兵,为省、市公务员考试积累经验。

  小林已经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但是她对此基本不抱什么希望,而把希望寄托在省考,主战场是家乡揭阳。由于考研和考公务员的录取概率不同。公务员考试历来被视为“天下第一考”,从某种意义上讲考公务员是“尽心尽力”但是不能抱多大希望的事。而考研相对而言有章可循一些,一般来讲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就不会有多大的意外。有不少考研的同学,同时报考公务员只是经不住公务员的诱惑,“不在乎结果,有个过程就心安了”。

  除了大四学生,在读的研一、研二学生也加入“考公务员”行列。由于他们有本科文凭在手,符合了大部分公务员职位的报考资格,不少人读研三年“考公”三年,打起持久战,一旦考上公务员,研究生即可放弃,没有考上,权当作实战练兵。

  抉择故事

  好工作至上 考上公务员宁愿放弃保研

  “大四就是要拼,因为我不想自己后悔,所以我两个都报了名。”其实大三时,阿美就打算考公务员了,连报哪个职位都想好了。只是那时还不允许报考,所以就先进行考研复习。她打算报考中国农业大学的植物检疫,现在已进入考研第二轮复习。今年公务员招考公告出来后,她惊喜地发现自己的目标单位招收名额是往年的两三倍,就毫不犹豫地报了。现在阿美将重心放在考公务员上,但同时也会兼顾考研。有人认为阿美这种做法很危险,而她则理直气壮地说:“如果你两个都是刚刚决定的,两个一起跑,那就很危险。” 

  已经保研的刘同学,现在还报考了公务员,“公务员考试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至于考不考得上,对我影响不大。如果考上了公务员,肯定会做出一个选择。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选哪个。但从长远来看,我会选择读研,多学知识远比公务员这点眼前利益要强得多。”而暨大的侯同学则认为,公务员的难度如果比作是登上珠峰的话,保研只是去爬泰山。“找到好的工作永远是第一位的,即便是研究生出来,找不到工作一样是废柴,所以优先选择公务员。”

  如果被学校保研了,同时又考上了公务员,你会如何取舍呢?方女士前年就遇上了这样的情形。两个机会不期而至,这让方女士喜中有忧:如果放弃公务员,那以后再考上的几率可就难说了;如果放弃研究生,若干年后也会后悔的,但研究生放弃了,还可以在职攻读,公务员放弃了,这次机会就没了。在权衡利弊之下,方女士走了一个折中的路,她选择了公务员,同时在学校把全日制研究生改成在职研究生,这样两者就兼顾了。

  观点争论

  考研派

  山东网友晓亮:如今考研比考公务员要相对简单,考公务员固然好,但有几个能考上?我曾经考过,1000∶1,尤其是对理工类,符合的专业并不多,当时考了60多分却没有复试机会。

  天津网友天峰:考研并不耽误考公务员。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相比较于本科生要高。尤其想要深造自己专业的学生,为以后的出国或者读博来打基础。而研究生毕业再考公务员,如果录取,根据规定,要比本科生的职位级别高,有利于今后的发展。随着大城市的发展,公务员系统里录取的越来越多的职位,都需要研究生。所以也是大势所趋。先上完研究生,再考上公务员,理想状态。

  河南网友:也要看专业,有的要学深,有的重实践,如能兼顾,我还是让我儿子先读研。

  考“公”派

  黑龙江网友:公务员毕竟是份工作,考研的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有个工作吗,再说现在本科生满地都是,很多人为了得到更高学历而考研,到头来只是高了一层学历,真正的知识还都是本科时学到的。

  湖南网友:现在哪里还有比公务员更保险,更稳定的工作。先稳定下来再说,其实现在研究生很少有创新能力,还是导师说什么就做什么,以后再通过导师找份工作,要不就是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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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4-01
经典解析公务员考试行测难题——数字推理 jFJ}sX9]  
万学金路公务员考试中心 公考培训专家 孙红林、李达、魏鲁宁 }Z{FPW.QK  
数字推理这一题型,是公务员考试必考的一个部分。但是,经过万学金路公务员考试中心孙红林老师多年对考生的观察,发现考生在这一方面的得分率不是很高,甚至有些考生直接放弃这一部分试题从而影响到了最后的考分。针对这一情况,孙红林老师在这里就数字推理的解法给广大考生做一个必要的分析,以提高广大考生在这一题型上的得分率。 h!v< J  
综合来看,数字推理目前主要考察三种题型,包括数列型、圆圈型和九宫格型。在这三种题型中,以数列型为主,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它都是必考的的类型。所以,孙红林老师重点从两个方面分析这一类型,一是命题人的命题思路;二是针对命题人的命题思路,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PR]b ]=  
一、命题人的命题原理 }i,r{Y]s]  
第一,单数字转化原理。这一原理是从数列的单个数字角度进行分析,将每一个数字进行转化。如1,4,9,16,25,(36)。分析这一数列,我们知道1=1的平方;4=2的平方;9=3的平方;16=4的平方;25=5的平方;36=6的平方。 !n` |k  
一般命题人在进行单数字转化时,主要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转化成幂数列;(二)是对数字进行因式拆解;(三)前面两者的组合。 $dXx@6fP  
(一)幂数列转化。上面所举的例子就是从幂数列的角度进行转化的,但是,真题是不会这么出题的,命题人虽然是按照这个原理进行命题,但是,命题人会加大难度。如果要加大难度,命题人一般会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借用数列之外的数字,最常用到的是“0”和“1”、基本数列、质数列和合数列等。二是借用数列本身的数字。 L~^5Ez6U  
例题1:0,5,8,17,24,( 37)。 "l9aBBiu  
解析:0=1的平方减1;5=2的平方加1;8=3的平方减1;17=4的平方加1;24=5的平方减1;37=6的平方加1。 :vX%0|  
例题2:1,7,34,30,(155 ) Gw\..O  
解析:1的立方加0;2的立方减去1;3的立方加7;4的立方减去34;5的立方加30。 [`oVMR  
(二)因式拆解。这一类型的主要意思是将数列中的单个数字拆解成某两个数的乘积。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解的时候需要注意确定“主体和客体”。主体一旦确定,客体就要跟着进行相应的变动。 'A^q)hpax  
例题3:2,12,36,80,(150 ) $XTtDUP@  
解析一:2=1x2,12=2x6, 36=3x12,80=4x20,150=5x30。 mLpM8~L  
解析二:2=2x1, 12=3x4, 36=4x9, 80=5x16,150=6x25 A=5Ebu!z  
在解析一中,主体就是1,2,3,4,5;客体是2,6,12,20,20,30。在解析二中,主体是2,3,4,5,6;客体是1,4,9,16,25。从这两个解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主体一旦确定,客体就要相应的跟着变动。当然,如果命题人想加大难度,也可以借用数列本身的数字和数列之外的数字。 ~bC A8  
(三)混合幂数列和因式拆解。即将幂数列转化和因式拆解组合运用。 ,`k&9o7  
例题:0,8,54,192,500,(1080 ) huS*1xl  
解析:0=0乘以1的立方;8=1乘以2的立方;54=2乘以3的立方;192=3乘以4的立方;500=4乘以5的立方;1080=5乘以6的立方。 #CaPj:>[  
第二,多数字组合。顾名思义,不可能从单个数入手,而要看数字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在数字之间搭起一个“桥梁”。 QF\nf_X  
例题:1,8,20,42,79,( ) ~!5=o{wy  
A.126      B.128       C.132     D.136 x(vQ %JC  
解析:此题为三级等差数列,最后的等差是5。 /1v9U|j  
另外,李达老师强调,命题人在进行多数字组合时,一般会从以下三个角度出发:  u\L}B!  
(一)    递推数列。递推数列又包括三种数列:一是前一项等于后一项,其中,又以等 "I)zi]vk  
差数列最为典型;前两项通过某种组合方式进行组合等于第三项;前三项通过某种方式组合等于第三项。 }ePl&-9T  
例题1:3,7,10,17,27,( ) qSB&Q0T  
A.34      B.44       C.54     D.64 [#q]B=JB  
答案:B xsn=Ji2 F  
解析:两两相加等于后一项。 UUlz3"`  
例题2:1,3,5,9,17,31,57,( ) flo$[]`.7  
A.105      B.89       C.95     D.135 $q)YC.5$  
答案:A %ACW"2#(  
解析:1+3+5=9;3+5+9=17 Bskp&NV':  
例题3:2,3,20,92,448,( ) (X,i,qK/  
A.2160      B.2060       C.1960     D.1860 jt on\9  
答案:A L;%w{,Ji  
解析:(2+3)x4=20;(3+20)x4=92 6<<"9mxK  
(二)    首尾组合数列。即第一项和末项组合,第二项和倒数第二项组合,依此类呈现 NFZ(*v1U  
某种规律。 7!pKlmQ  
例题4:31, 37, 41, 43, (  ) ,53 NBY|U{.g  
A.51          B.45          C.49            D.47 Vv}R S@4U  
答案:D JRo/ HY+  
解析:首尾项问题:31+53=84,37+(47)=84,41+43=84. Ze eV-  
(三)    隔项数列。这一数列的奇数项和偶数项组合,呈现一定的规律。 tLTavE[@  
例题5:18,24,21,27,24,30,( ) AtG~!)hG  
A.24      B.25       C.26     D.27 p@su:B2Rl  
答案:D $M 8& &M  
解析:此题属于隔项等差数列。 3W%6n-*u  
魏鲁宁老师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命题人在采用以上角度时,也会借用“数列本身”的数字和“数列之外”的数字以增加难度。以上就是命题人在设置数字推理时,常用到的命题思路。当然,这里的例题没有例举全所有命题的具体形式(也是不可能的),但是,思路是不变的。这两大命题思路是常规的思路,还有一些属于非常规的思路,暂且可以成为“怪异数列”。但是,这类数列不属于我们必须掌握的,这是因为:一是没有固定的思路;二是考题中只是偶尔会出现。 "mW'tm1+  
例题:227   238   251   259   (   ) () _RLA  
A.263        B.273         C.275         D.299 >bh+!5Y0  
答案:C。解析:227+2+2+7=238, 238+2+3+8=251, 251+2+5+1=259, 259+2+5+9=(275)。 oCa Ymi=:  
第二点就是针对命题人的这两大命题思路,我们该如何“破题”。经过多年的总结,破题的方式包括一个“核心”和“四个基本点”。 bGH#s {'5  
一、一个核心。一个核心就是“数字敏感性”。数字敏感性不是 “天然”的,而是经过练习得来的,虽然很多同学也做了不少的题,但是数字敏感性一直没有培养出来,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没有从命题人的角度“入手”,而且,也不及时进行总结,导致这一次会做,下一次就不会做了。所以,为了培养数字敏感性,首先得树立正确的解题思路,即应该知道从什么角度去想。 1N8] ~ j  
二、四个基本点。 5]N0p,f  
一是看“长度”。一般来讲,五个数字及以内采用“单数字转化”的可能性较大;五个以上数字的可能性较大。 ORs :S$Nt$  
例题:2、3、10、15、( ) q>.7VN[ vE  
  解析:1的平方+1=2、2的平方-1=3、3的平方+1=10、4的平方-1=15、5的平方+1=(26) U`ttT5;  
二是看“幅度”,即数字之间的跳动幅度是大还是小,即确定是运用“加减”,还是运用“乘、除或幂”。 I?3b}#&V9  
例题:3、7、16、107、( 1707) iY,C0=n5Y  
  解析:3*7-5=16、7*16-5=107、16*107-5=(1707) 112 WryS  
三是看组合度,即两两组合或者三三组合以后的数字的规律性。 ]- 1(r,  
例题:5,24,6,20,4,( ),40,3 ?ZlXh51  
A.28      B.30       C.36     D.42 SN}K=)KF#  
答案:B #c^]p/  
解析:两两乘积都等于120。 iWf+wC|  
四是看特殊数字。一组数字里面,有个别的数字不太一样,即从它们入手。 f=F:Af!  
例题:0.5   2           8    (    ) )4 4Y`v  
A、12.5      B、      C、14       D、16 \34vE@V*  
解析:这一数列里的0.5, ,比较特殊。0.5可以看成1/2,所以,原数列就变形为1/2,4/2,9/2,1625/2,所以,选项A正确。 .KA-=$~J1  
数字推理一直都是考生们很头疼的一个问题,在这里,孙红林老师总结了规律和做法,关键还要考生勤加练习,俗话说孰能生巧,即使再大的难关也能攻破。最后祝大家金榜题名。 STW?0B'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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